日前,市中区政府办出台《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2013年市中区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标志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方案》规定,这次参合筹资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实施、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坚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新农合制度覆盖喻屯镇、安居街道、唐口街道的所有行政村和济阳街道后营村,应覆盖人群参合率要达到99%以上。参合筹资对象为喻屯镇、安居街道、唐口街道及济阳街道后营村登记为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参合以整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参加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保)。
参合筹资工作由市中区政府统一部署,各街道镇组织落实。各街道镇组织镇、村干部登记造册、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和合作医疗证,采取“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数额)方式收取个人参合资金。筹资过程中,要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要向农户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收据,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将筹集资金足额上缴市中区财政专户。对借机搭车收费、不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截留挪用参合资金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为了保证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市中区政府要求,各镇、街道、村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黑板报、宣传栏、公开信、明白纸、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意义和具体做法以及参合农民的权利、义务,特别要注重利用本街道镇的受益典型现身说法,提高广大群众的参合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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