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晓莉
假房产证、假离婚证、假房产证、假缴税证明……据了解,去年初以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中心收缴的假材料多达800份,其中假房产证35件。虚假申请主要有4种表现形式,包括申请人提供虚假建设手续等。其中,提供虚假建设手续的事件涉及建筑面积大、人群多,情节最严重。
骗局一 提供虚假建设手续
【案例】 超规划建房,还造假规划许可证
济南某开发企业超规划建设,将规划审批为8层的建筑私自建设为10层。在得知无法办理房屋登记情况下,该企业制造假规划许可证,将建筑层数改为10层,被房管部门办证工作人员发现,没收假证件,上报有关部门。
分析:“私自改规划无法办房产证,按正规程序应到规划部门,上交相应罚款,更改原有规划,拿着新规划许可证才能办理房产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手续,逃避应当依法缴纳的税费,通过欺诈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骗局二 提供假房产证、婚姻证明等
【案例】 想逃避契税,俩人假结婚
市民王先生将位于杆石桥附近的学区房卖给李女士。为了逃避1.5%的契税(大约2万元),两人办理假结婚证(按照政策,婚内财产只收住宅80元的手续费),被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分析:据介绍,虚报上述材料以获取不当得利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将不属于自己或属于自己但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房产办理转移或抵押登记,从而骗取购房人房款或银行贷款,也有的是为了偷逃国家税费。
骗局三 假冒产权人申请登记
【案例】 为骗办房产抵押款,雇人冒充亲妈
济南一小伙赌博欠债,走投无路,偷了母亲的身份证、房产证,并在社会上聘用与其母长相较为相似的人,冒充其母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想骗贷8万余元。房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分析:“假冒产权人的事件多发生在亲属之间,因为亲属对当事人长相最了解。不过也有的是因为本人不到场,而让人代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表示,未经产权人同意,将不属于自己或属于共有的房产进行转移或抵押,属违法行为。
骗局四 提供虚假社保或涉税证明等
【案例】 为买房,伪造社保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向先生来济南工作只有半年,为了买房伪造社保证明,伪造材料被当场没收。
分析:根据济南房产限购的相关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累计缴纳1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不少人为了买房开具假社保证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逃避限购政策,为购房、多购房而骗开购房证明,或者为享受税费减免、银行信贷优惠而获取证明的现象也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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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查房”防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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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机构处置房产时,要选择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避免出现骗卖房产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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