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李世武)妻子与他人发生矛盾,作为丈夫不知道上前劝劝阻止事态恶化,反倒是在旁边煽风点火,教唆妻子殴打他人……日前,在济阳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这样一对“糊涂夫妻”被伤者推上被告席,尽管丈夫没有出手打人,但还是因此被判担责。
前不久,家住济阳的杨女士与一名叫王某的女子在居民小区因双方孩子打架的事情闹出了不愉快,两人本来是“理论理论”结果因为言语不和发生了肢体冲突。尽管围观的邻居一度将双方拉开,但双方还是又打作一团。当时王某的丈夫陈某也在场,妻子与他人发生矛盾,作为丈夫不知道上前劝劝阻止事态恶化,反倒是在旁边煽风点火,教唆妻子殴打他人,在旁边向妻子喊话称:“给我揍姓杨的”、“使劲打”……双方在打斗中,杨女士面部、上肢多处受伤,为此花费医疗费、交通费600余元。事发后,公安机关介入,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遂作出对杨女士罚款300元、对王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后,感觉自己挺委屈的杨女士又将王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二者共同赔偿经济损失600余元及精神损失费4000元。
日前,此案经济阳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杨女士与王某、陈某为邻里关系,本应和睦相处,王某因琐事与杨女士发生矛盾,动手将杨女士打伤,应对因此次纠纷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杨女士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法院判定陈某虽未动手殴打杨女士,但其教唆妻子王某殴打,已属共同侵权行为,应与妻子王某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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