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减排工程减排齐上阵
山东省政府强调,要以大力推进外电入鲁为重点,严控煤炭新增消费。从严审批热电联产项目,禁止新建除“上大压小”以外的燃煤电厂。严格控制煤炭新增消费,尽快建立实施最严格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畜禽养殖为重点,加大农业源污染减排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化养殖业,到“十二五”末,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或实行生态环保养殖模式。
以脱硝工程建设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减排。青岛、淄博、济宁、日照、莱芜等市要按责任书要求于2012年内建成7台(总装机容量2850兆瓦)燃煤机组脱硝设施。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扣罚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2012年,各市要完成辖区内50%以上的重点燃煤机组(单机装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2013年,重点燃煤机组全部拆除脱硫烟气旁路;2014年,基本完成全省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任务。规范机动车排气监管,切实加大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力度,2012年,各设区市要制定出台“黄标车”区域限行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开展车用油品升级。
以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为重点,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相关调查结果表明,17个市共有103条河流存在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污水直排口332个。各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要求,2013年年底前,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要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推广南四湖流域治污经验,以南水北调沿线和小清河流域为重点,大力开展“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