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日报讯(通讯员 卢兆敏 张国栋)笔者从兖州市组织部门了解到,今年该兖州市再次提高村支部书记补贴标准,岗位补贴与绩效补贴比例由原来的1:1调整为0.8:1.2,同时建立起村支部书记绩效补贴群众满意度导向调节机制,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领多少要看群众“满意度”。
从2003年起,兖州市在济宁兖州市率先实现了村干部误工补助和办公经费兖州市财政统一发放。2009年起,将村干部补贴分为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村党支部书记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均不低于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倍。按照“三年一增”的要求,今年该兖州市提高村干部待遇后,村党支部书记岗位补贴将按照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678元的0.8倍确定,平均绩效补贴提高至不低于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678元的1.2倍。
标准上去了,如何有效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通过深入调研,兖州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群众满意度导向调节机制的实施意见》。在镇街对村级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年底组织开展村党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全体村民代表以及视村庄规模随机抽取的户代表。群众满意度分为“十分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项。村党支部书记的最终得分等于村级工作考核得分与群众满意度相乘。镇街根据得分情况,结合实际工作,确定绩效补贴分配方案。“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党的要求,我们探索建立的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群众满意度导向调节机制既是对党支部书记工作的评价过程,也是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过程。村级工作好不好,群众最有话语权。村党支部书记绩效补贴拿多少,群众最有表决权。”兖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继瑞说。
为保证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兖州市坚持组织机构、测评人员、测评时间与测评等次四统一,将测评工作具体分成7个步骤,测评结果公示后,对群众满意度测评票存档备案。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与绩效补贴和评先树优直接挂钩。对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村党组织书记,不仅当年度绩效补贴为零,还要由镇街领导约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责令其辞职或作出免职处理。每年从群众满意度高于95%的村党组织书记中,评选表彰一批“群众满意的支部书记”,连续两年群众满意度高于95%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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