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曹生勇也给贺文秀做工作,“放到基层法院就是要大事化小。这么多年下来,想判无罪是不可能的了,现在得想怎么快点儿把人放出来。现在朱继峰已经坐了9年多了,区法院判个10年,人不就能出来了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个案子,拿到最高院去,两个小时就能宣布无罪,问题是最高院不给你审啊。”
曹生勇告诉本刊记者,他早就拒绝介入这个案件了,“目前律师的辩护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杀人案件是全世界最简略的案件,一看都懂,法官也不是不懂。但法官的独立性太差,政府部门一插手,他一点措施都没有。拖到现在,一些被告刑期到了,陆续放出去了,他也就不会再申述了。人都是这样,如果通过正常道路不能实现请求的时候,时间久了,必定会放弃。”
段平生同样认为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案件本身的问题了,“从案件本身辩护意义已经不大了,重要是案件之外的问题。开庭的时候我要揭穿一下,法院听不听是他们的事。”
因“没有寻求被害人逝世亡的故意”被判逝世缓
和贺文秀一样,河南周口姑娘王晶在看守所外等了父亲5年。
2006年4月,周口市中级国民法院判处王晶的父亲王业文逝世缓。判决书称,2005年8月14日夜,被告人王业文扛着自家的竹梯,携带菜刀,登上邻居王明杰家一楼房顶,将正在熟睡中的王明杰砍逝世后离开现场。
在王晶的描写中,她的父亲是个一辈子没出过家门的农民,60多岁,身高1米60。由于患有腰椎结核,卧床多年,明显驼背,“别说是房顶了,连我家平台都上不去。”
判决书称,王业文曾5次供述因盖房与王明杰产生抵触,想教训他一下,杀杀他的傲气,因“没有寻求被害人逝世亡的故意”,最终以故意损害罪判处逝世缓。
“我们两家20年前有过点摩擦,但这十几年来关系一直很好,谁家盖房子还会过去帮个忙。”王晶说,出事当天晚上,听到邻居家有人喊出人命了,大家赶紧跑去看,看完就各自回去睡觉了。第二天中午,在周口市上班的王晶接到父亲从老家太康县马头镇小王店村打来的电话,说警察把她的哥哥王鑫带走了。
带走王鑫的第三天,警察再次来到王家,带走了王业文。
一审开庭时,王晶见到了父亲,“老了好多,头发全白了,背也驼得更厉害了。”
庭上,王业文提到了刑讯逼供,他说公安人员让他24小时不停地走,他们告诉他,要是承认的话,可以把他儿子放出去。
2006年,河南省高院的裁定书认为,原被告人王业文犯故意损害罪的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但此后就一直没了音讯,王业文在看守所一待就是5年。
如今,王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中院转转,“昨天下午,中院院长还发短信告诉我,说近日等通知。又是近日,都不知道近日多少次了。”
判逝世缓成了处所法院的一种对策
王业文出事那年,正是当地“命案必破”的口号喊得最响的时候。
“公安的压力很大,不仅请求命案必破,有的处所还有破案率的末位淘汰制,每年破案率最低的派出所所长就要丢饭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继华向本刊记者流露。汪继华曾是河南省商丘市检察院起诉科的检察官。1999年,他接手赵作海案时,发明证据中存在明显漏洞,事实也不明白,于是两次退卷,请求公安机关补充侦察。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汪继华离职,转行做起了律师。
“如果赵作海的案子到最后,上面的领导都批准起诉,那我还得当公诉人,即便我认为事实不明白,证据不充分,在法庭上也还得说事实明白,证据充分,应当判刑。为什么,因为你是国家公诉人,这是职责所限。而且即便公检法的看法不统一,也会有政法委出来拍板子。”汪继华对此很是无奈。
但在他看来,目前的司法环境,和十几年前严打的时候相比,已经好了很多,“现在说的是少杀慎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