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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批复《济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9)》

时间:2012-12-19 20:13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林业生态工程

  编前

  在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和社会各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进程、全力建设美丽泉城的关键时刻,11月30日,市政府正式批复了《济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9)》,引发广泛关注。

  自2010年2月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我市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快速推进,亮点纷呈。进入2012年,新一届市委对“创森”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王敏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快速推进。为科学指导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市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济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济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9)》,为济南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进程,全面建设美丽泉城搭建了新平台。借助这一平台,我市将奋力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建设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加大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力度,使泉城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造福子孙后代。

  规划名称

  山东省济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

  济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济南市市域为规划范围,包括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1市3县6区和高新区,总面积8177平方公里。根据本规划的需要,定义概念如下:

  ●(1)中心城市:

  主要指济南市的主城区、东部城区和西部城区,包括市辖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等6个行政区和济南高新区的城区范围。

  ●(2)次中心城市:

  主要指章丘市的城区和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县城区域。

  ●(3)村镇:

  除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以外的乡镇(街道)驻地村和行政村驻地区域。

  规划期限

  建设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19年,其中:近期2010~2012年;中期2013~2015年;远期2016~2019年。

  规划目标

  以“森林泉城、魅力济南”为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采取城市、林业、园林“三者合一”,城区、近郊、远郊(乡村)“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交织”,生态、产业、文化“三方并举”的举措,通过实施城镇村绿化提升、城市水源地绿化、绿色通道建设、破损山体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提质、生态旅游、经济林建设、速丰林建设、碳汇林基地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全面推进济南市森林城市建设。到规划期末,建成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初步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使济南整体的人居环境质量有显著提高,成为“山、泉、湖、河、城”与森林相融一体的国家森林城市。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森林产业体系建设、森林文化体系建设以及基础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国家森林城市已有41个

  森林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改善城市生态中作用明显。2004年,全国政协、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等联合发起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制定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到目前全国已有包括我省威海市等41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其中省会和副省级城市11个。我市2010年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枣庄市、临沂市、青岛市、淄博市也先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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