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全年执行结案533件,执行标的额3691.8万元,执结一批“骨头案”。联合工商、税务、房管、银行等多家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共同破解执行难题。落实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重点执行案件,有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去年6月,济宁兖州市人大内司委领导来我院调研,对我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能动司法,服务民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一是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将立案工作量化分解,细化为导诉、审查、庭前调解、查询咨询等职能,明确工作责任,简化立案手续,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坚持以当事人为本,设立老年人、残疾人等专门立案窗口,安装电子触摸屏,发放诉讼指南,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前服务。开展“院长接访日”、信访约谈等活动,完善领导包案、分级负责等信访工作责任制,化解了一批上访老户,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稳控任务。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审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多做说服教育工作,积极适用调解方式结案。扩大调解适用的范围,抓好诉前调解,强化诉中调解,督促诉后调解,有效提高调解结案率。坚持依法调解,推行全员调解,创新调解模式,研究调解技巧,增强调解工作的实效性。一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结案2050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3.4%,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依托便民工作站,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创新审判模式,转变服务理念,深入社区村居,开展巡回办案,就地解决纠纷,方便了群众诉讼。在偏远乡镇设立便民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及时调处矛盾纠纷。院党组对巡回办案工作十分重视,院党组成员带领法庭人员走进田间地头,现场调解案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一年来,四处法庭共巡回审理案件362件,服判息诉率达97.5%,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弘扬司法文明。为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城兖州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减免诉讼费用,共计37.5万元。对无力聘请律师的39名刑事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帮助其获得法律援助。争取各方支持,筹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完善管理使用办法,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一年来,共救助当事人13人,提供救助资金30余万元。
三、教育为先,强化管理,着力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正确把握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坚持把党建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提高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二是以加强审判业务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审判人员业务水平。选派法庭业务骨干到省兖州市法院培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一线法官,交流办案经验,评判复杂案例,编写业务研讨概要,指导审判实践。积极开展案件“两评查”活动,将发现的典型问题归纳汇总,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强陪审员的培训、管理和使用,鼓励陪审员多参审、多调解。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70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67.3%。
三是以抓好公正廉洁司法为重点,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举办反腐倡廉报告会,组织干警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览,举行法官勤政廉政宣誓,对干警进行深入扎实的党性党风教育。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要求,找准、抓好廉政风险点,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增强监督约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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