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缺钱,几名受过法律制裁的小伙,选择了抢加油站的发家之路。经过简单的筹备他们“开张了”,不足二周,他们就在市区周边数家加油站抢到了现金两万多元。来钱快,花得更快,2013年1月16日下午1点左右,当市中区公安分局专案民警将他们抓获时,原来的四个潇洒公子,竟以剩菜果腹。
四人蒙面结伙,专抢城区周边加油站
2013年1月6日凌晨,一阵急促的报警声在市中区公安局唐口派出所响起,一名略带南方口音的男子称,自己是唐口辖区加油站的一名工作人员,刚刚有三名驾车的蒙面男子,手持砍刀、电棍强行闯入室内,抢走营业款14000余元。
获知这一情况后,唐口派出所所长唐宏伟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分局。案情重大,市中区公安分局局长乔培战、副局长李建业立即组织刑侦大队二中队侦查员以及技术人员、唐口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并当场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发布预警、分析研判、巡逻守候工作。
据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殷新介绍,通过与指挥中心分析研判和串案并案发现,市区周边的任城区接庄镇、市中区安居镇也发生了类似的蒙面抢劫加油站案件,根据现场视频分析,几起案件的作案时间、人数、手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都十分类似,由此可以基本判定系同一伙人所为。
经过10天的大量走访调查和综合分析研判,民警的侦查范围逐步缩小。办理此案的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贾峰介绍说,“2013年1月16日,我们获悉了这四人的租房地点,立即展开了抓捕行动。”当日下午1点左右,专案民警在红星东路派出所的配合下,冲入城区一高层楼房,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陈某某、魏某某、茹某某全部抓获。至此,这个近两周内,疯狂抢劫加油站的团伙被一窝端掉。
跳湖自杀虽被救,却掉进了另一个“深渊”
在看守所内,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张某某,翻开案卷后,记者发现这两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累计此次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四次。“第一次是在16岁前抢劫,剩下几次是寻衅滋事。”陈某某在谈到自己的犯罪史时,显得颇为轻松。他在供述中交代,无固定工作的他,不久前刚刚结婚,抢劫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缺钱。当办案民警提到,“你老家正在开发,家中应该有几套房,不应该缺钱啊”,陈某某默不作声,低下了头。
在提审张某某时,他数次落泪。“在我很小的时候,爸妈离了婚,妈妈远走他乡,爸爸和后妈经常打我,家里没人管我,12岁我就开始在社会上流浪。”张某某说,他多次尝试自杀,在16岁那年跳湖自杀时,被陈某某等人救了上来;自那以后,他就开始与陈某某等人频繁交往,在这个不良少年组成的小团体里,他仿佛又找到了昔日的归属感,以至于以后越陷越深。当被问到恨不恨父母时,眼泪再次在他的眼中涌出。“我恨!我恨!”张某某低着头不断说道。
仅用28秒抢劫一个加油站,原来是抽屉没上锁
警方调取唐口辖区被抢加油站的监控视频时,记者发现,2013年1月6日凌晨12点03分,三名男子从一辆黑色套牌汽车中跳出;12点03分28秒,三名男子走进汽车,整个作案过程仅用了28秒。“当时,我看到有车进来,就打开门准备出去加油,可谁知道车上跳下了三个手持刀棍的年轻人,当时我第一反应就是上前把门堵住,我一个人的力量不够,门被推开了,钱也被抢了。”在加油站上夜班的孙师傅,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然心有余悸,他说,那14000元,是交接班后的营业款,为了防止同时值班的女同事人身受到威胁,他选择将钱交给了三名蒙面劫匪。
据市中区刑侦大队民警郑伟介绍:“这个被抢的加油站,每次收完客户现金后,都会将钱放进一个没上锁的抽屉中;这样的行为,也大大方便了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今后应增强防范意识,增加一些防范的措施,让犯罪嫌疑人无可乘之机。” (记者 李朕葳 通讯员 孟翔鲲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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