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部署,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济宁市自2013年起,到十二五末,将持续开展金融助推计划增量扩容工作,确保
每年新增入库企业1000家以上,争取到2015年末,在库企业达到5000家。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助推期企业融资满足率不低于50%。
2012年,市政府启动了“金融助推千家中小企业发展计划”。金融助推计划开展以来,全市金融系统以保障中小微企业融资为重点,密切银企对接,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入库的1284家中小微企业中,有636家获得了贷款支持,融资满足率达到了49.53%,实现融资139.58亿元,户均获得贷款2195万元。金融助推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了金融支撑保障作用,促进了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跨越发展,有效助推了一批中小微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推动了我市经济加快转型发展,推动了我市经济加快转型发展。
公开征集融资意向企业。市金融助推千家中小企业发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已启动公开征集融资意向企业。本着“公开、公平、自愿、自主”的原则,市金融助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刊登公告,公开向全市征集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自主选择贷款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受理银行按照助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入库企业最低数量要求和企业划型比例要求,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自主评估、自主确定重点支持的企业,汇总后报市金融办备案。
建立企业库动态管理机制。按照企业融资条件成熟度,将入库企业划分为“助推期”企业和“辅导期”企业,分类实施综合化金融服务。助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银行,每年对入库企业进行梳理筛选,对年内未获得融资支持的入库企业,按照50%的比例调剂给其他银行进行重点辅导。经辅导获得银行融资支持的企业转入助推库进行管理,实现了入库企业在“助推期”和“辅导期”的动态调整。
完善助推担保支持体系。鼓励市内具备资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采取独保、共保或分保的方式重点为入库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鼓励银行加大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积极为其推荐优质企业,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强化合作,共同推动入库企业融资。
建立助推奖补考核机制。市政府将对参与助推计划、达到一定条件的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奖励或风险补偿。同时,将各银行机构助推计划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银行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年度考核中去。 (记者 毕文红 通讯员 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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