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 昨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贯彻十八大---开局新举措"栏目,将镜头对准了济宁市金乡县普通农民刘炳艳。春节期间他得了急性阑尾炎,但"先看病后付费"政策让他没交住院押金就顺利做完了手术。目前,这项始于济宁市的医改新政已在全国21个省份开展试点。
春节期间,金乡县农民刘炳艳得了急性阑尾炎,身上没带够住院的5000块钱,他原本以为必须交够钱才能动手术,但当地医院"先看病后付费"政策让他没交住院押金就顺利做完了手术。在过去,大病或者急病的患者需要住院,往往都要先交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押金,但患者一时半会儿又凑不齐钱,无法及时住院接受治疗,可能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而现在他们只要和医院签一份《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了。出院的时候,患者只需要支付个人医保报销以外的部分,其余的都由医保部门直接支付给医院。
"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模式始于济宁市。从2010年11月起,兖州市中医院实行了"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在兖州市中医院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11年5月前后,济宁市卫生局在全市公立医院范围内全面推行这一制度。从2012年6月开始,"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模式在山东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开。 山东省卫生厅确定,在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推广"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目前,济南、济宁、枣庄、莱芜、聊城、临沂等市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均展开试点。
目前,全国已有山东、河南、青海等21个省份试点"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按照试点规定,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政策的患者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以及病情急重急需抢救的病人等。试点"先看病后付费"模式的同时,支付和保障配套措施也在进一步完善。
"先看病后付费"操作难 卫生部称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2月19日,有媒体报道,卫生部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卫生部随即回应,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对"先看病后付费",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并不"感冒"。卫生部相关人士也表示,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大医院:外地患者多,逃费难以追讨
作为先行者,2010年11月,济宁兖州中医院全国首家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自去年开始,济南市部分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也已实行该制度,济阳县人民医院实施至今尚未出现一例恶意逃费行为。2011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山东在内的20多个省份先后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试点,绝大多数是县级以下及县级的基层医院,鲜有大型医院推行这项政策。
为什么大型医疗机构对这一制度并不"感冒"?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三甲医院负责人坦言,现在医院绿色通道要求对于急诊危重病人要先抢救后付费;为此,医院每年就要垫付1000万左右。如果全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把患者欠费风险全部转嫁给医院,尚不可行。
该负责人表示,一个县区域相对较小,居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与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同,市级、省级医院面对的情况要复杂得多。这些大型医院的患者通常来自全省各地乃至省外,他们的医保结算需要通过联网进行。但异地联网结算至今还没有全面实现。外地患者一旦逃费,医院难以追讨。同时,城市中流动人口就医者也不少,使大型医院欠款风险更高。
卫生部:只能试点先行,不能硬推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说,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焦雅辉表示,在"先看病后付费"模式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医保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能报销的比例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出现少量逃费后对医院的影响越小。现在三种医保统筹层次、筹资水平不同,保障力度不一。从实际报销比例来看,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