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法院攻关的重大课题,如何解决执行当中出现的问题是司法工作上升到群众工作高度的标志。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在新的一年,执行局将坚持执行新措施,注重执行工作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以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一是调执结合。充分考虑履行方式的可行性和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提高义务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的自觉性。同时尽可能准确地收集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财产状况等信息,为执行人员能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执行措施公开。对被执行财产采取保全或处分措施时,采取送达回证形式告知于当事人,使案件当事人了解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时间及执行措施的内容。
三是注重人性执行。坚持文明执行,规范执行用语,强化执行解释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措施的同时,做好当事人法律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把情、理、法贯穿执行全过程,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争取执行最佳效果。
四是执行决定公开。在执行过程中发出的执行命令、执行决定,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避免因执行决定不公开而引起人民群众对法院产生误解或合理怀疑。(刘静淑)
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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