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法院四项措施落实“全兖州市软环境建设年”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兖州法院以“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软环境建设,多措并举,保证“软环境建设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是转党组带头,作风从细处抓。紧紧围绕全兖州市工作大局,立足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台了《兖州市法院关于全力服务全兖州市软环境建设的意见》,不断创新保障和服务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工作担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多措并举提高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形象威信和整体功能;实行考勤查岗,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会议纪律、请销假纪律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警车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一切开支的报销由“一支笔”制度改为“四连签”,即院长、副院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四人签字,方可报销。
二是丰富载体,确保活动实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解决好干警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教育、管理、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保证整顿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法院发展大家谈”大讨论;同时通过组织干警进行法官宣誓、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签订责任书等活动,增强干警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是建章立制,靠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由各庭室根据实际,制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和管理规定,形成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工作机制。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制定出台了考勤管理、警车管理等规定制度,全面推行工作量化管理,严格考评制度,形成了凡事有制度、有检查、有考评、有通报的良好运行机制。
四是发杨典型,树立榜样模范。以模范效应带动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和为民意识,通过开展向因公牺牲的执行法官陈继民同志学习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使法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自觉树立起公正廉洁为民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通过定期学习、评选先进典型等活动,营造各庭室比、学、赶、超的活动氛围。(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