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济宁仲裁委发布2012十大典型案例 买保险需小心

时间:2013-03-18 19:33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3月15日上午,济宁市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2012年十大典型案例,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等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部名列其中。发布过程中,一例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被发布工作人员作为发布会首个案件进行重点介绍。


  双方争议


  保险公司准备赖账15万


  2010年2月,某物流有限公司在一保险公司为自己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分别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特约条款,保险期限1年,并缴纳了保费。不料,仅仅隔了4个月,保险车辆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受害人于某的父母保险金22万元,物流公司赔偿受害人于某的父母417605.6元。判决书生效后,2011年8月,物流公司赔付了受害人的父母,然后就货车的理赔事宜同保险公司进行交涉。


  但是,双方就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数额发生分歧。物流公司认为,保险车辆主挂车分别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分别都是15万元,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付本次保险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30万元。保险公司却拿出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主张赔付物流公司保险金15万元。双方争执不下,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


  物流公司获赔30万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单时,没有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履行明确告知投保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职责,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条款第十二条“赔偿金额总和以主车的责任限额为限”的约定,不仅排除了投保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还免除了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该条款无效。根据规定,仲裁庭裁决保险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赔付给物流公司机动车、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各15万元,共计30万元。


  专家提醒


  选保险需经“四部曲”


  对此,济宁市仲裁委提醒大家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弄明白重要条款的含义,还要进一步理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要谨慎挑选保险公司,选择那些声誉好,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另外,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确保其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此外,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财险,保险事故发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和减少保险对象损失,在事故结束后进行索赔时,应提供有关证明。如果没有履行上述义务,保险公司可能减少赔偿金额,甚至拒绝赔偿。
  

相关阅读
  • 济宁市启动失业保险价格临时补贴机制 发放金额近150万元
  • 任城区图书馆4月14日开馆,每天入馆60人 需要微信预约
  • 多地陆续开学,关于学生票,你需要知道这些
  • 一图读懂 | 只需五步 申领健康通行码!
  • 这里有答案!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多少?
  • 惠及7000余人!济宁连续两次启动失业保险价格临时补贴机制
  • 满足金融需求 济宁发放首笔“人才贷”
  • 济宁市直参保单位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名单公示 你属于哪一类?

    • 上一篇:龙桥街道全程服务快速跟进重点项目建设
      下一篇:家乐福调味、孔膳坊食品登上济宁市质监抽检黑榜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