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厅与济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推动济宁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从现在到2015年底,双方将在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及中医药服务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根据协议内容,“十二五”末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将达到90%,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到201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将保持在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保持在90%以上;到2015年,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一所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起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的协同机制。
同时,双方将共同推进实现患有重大疾病的农村儿童得到重点保障,并逐步扩大重点保障人群,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报销比例达到70%;五年内以建设60个中医药重点学科为重点,力争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项目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上,以选拔50名高层次中医药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培养10名学术造诣高、国内同行中有较高影响的全市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