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兖州市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兖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台八项举措来推进软环境建设,努力为全兖州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陈全功同志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局纪检组牵头组建工作机构,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抓好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便民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重点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平庸等现象,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三是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7月,我们将联合兖州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法律时空”栏目,搭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到全兖州市各中小学校普及法律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高水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家庭矛盾纠纷的调处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为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提高职工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和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实现案件受理、指派制度化、程序化。在兖州市信访局设立法律援助站,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六是做好公证工作,有效提升公证公信力。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七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人民调解直通车”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集兖州市、矿区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坚持完善律师定期到信访部门参加接访制度,并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组织司法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示范引导作用。
八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制度,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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