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优先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资金需求
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关于下达201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中要求,各市各部门要加快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
同时,省政府要求各市、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及时办理重点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手续,优先支持用地和资金需求,优先保证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等配套条件。加强现场调研,完善调度分析,严格考核监督,准确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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