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市科技创新与奖励大会上获悉,济宁市确定2013年至2015年在全市实施“331”企业创新工程,扶持科技创新型示范企业30家,培育科技型小巨人企业300家,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10000家。会上,包括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0家企业,被授予济宁市首批创新型示范企业,按规定,这些企业将优先承担各类国家、省级重大计划项目。
据了解,为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围绕创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总体目标,自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331”企业创新工程,着力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形成具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根据《济宁市“331”企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按照企业规模、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区域引领示范作用等条件进行筛选和评审,市政府确定授予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勤橡胶工业集团以及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济宁市首批创新型示范企业。首批创新型示范企业涉及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含量高、创新型强,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3%以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年销售收入在一亿元以上。
据悉,在“331”企业创新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市将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自主建设或产学研合作等方式,设立高水平的自主创新平台。力争3年内,创新型示范企业建设国家级研发机构取得新突破。保障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对需要扶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先推荐创新型示范企业承担各类国家、省级重大计划项目,归于新上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企业,在用地指标上列入重点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企业申请专利,支持企业在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和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