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兖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优势,将青少年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积极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面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读物,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了一系列“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工作,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法制教师队伍,逐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扎实做好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工作,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督导检查,创新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形式,丰富第二课堂,设立法制学校、文明学校,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设一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法制广场,努力实现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机衔接。加强微博、QQ、飞信等新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
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网络,逐步深化针对青少年的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系统内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和动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接受青少年的法律咨询,积极承办青少年维权案件,有效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联合兖州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每周两期的法律节目,由专业律师做客直播间,通过法律的视角,为青少年听众提供一个说“法”的平台,指引一条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
发挥安置帮教职能作用,有效防止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指导基层单位认真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由司法所干部、民警、居委会调解员、帮教人员家属等组成的帮教小组,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青少年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保证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都能享受低保,并与人社、团委、妇联、教委等部门联合举办劳动技能培训班,拓展就业渠道,帮助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不断下降。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促进家庭成员尊法、学法、知法、守法,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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