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5月28日,兖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兖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方主持,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新光、董瑞山、孙连干、张华、赵广岭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议程后,听取了兖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兖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方案。
陈方就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了讲话。
陈方指出,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体现,也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是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人民满意政府的基本途径。兖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兖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方法,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有力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陈方强调,兖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兖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尊重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当作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方式;当作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通过办理工作,正视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调整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兖州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决定,6月上旬,兖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兖州市政府副兖州市长邱培友,兖州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不是兖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机关委室主任,兖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兖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思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