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诚信经营机制。发挥儒家文化传统优势,着力抓好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诚信经营的基本理念教育,始终把“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作为经营的基本道德,贯穿于生产、经营、养殖、加工等各个环节,打牢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诚信经营的思想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今年以来,曲阜市畜牧兽医局组成宣讲组,先后对曲阜市12个镇街的40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380个养殖场户和54家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户进行了法律、诚信、技术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向曲阜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养殖户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签订诚信合同书500余份。
二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管理机制。针对近年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在曲阜市提出了“不生产、不经营、不使用”违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三不”要求,对生产企业严格执行“GMP”认证制度,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SP”验收标准,实行了对生产经营企业例行检查和抽检的常态化管理,执法人员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抽检,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没收违规药物,并限期整改或取缔。上半年共查处各类经营违规药物、饲料的企业或个人3起。
三是养殖场监管服务机制。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力度,实行局、动检所、镇、村四级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充分发挥镇街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职责,实现监管中心向基层下移,将曲阜市19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纳入第一批重点兽医监管范围,监管人员与规模场实行“一对一”监管,面对面服务,确保监管不留死角。所有官方兽医全部落实养殖场监管工作,和镇街畜牧兽医专业人员、村级防疫员结成对子,深入村居养殖(场)户帮助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指导防疫消毒,科学养殖,防止在养殖环节违规使用添加剂,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严格出栏、屠宰检疫机制。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出栏畜禽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报检点检验,入场屠宰畜禽须凭检疫证及规定的畜禽标识,实行检疫人员驻厂(场)检疫制度,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牲畜耳标、运送动物数量,坚决禁止病害畜禽进入加工企业和生猪定宰点;经驻场检疫人员按规程实施驻场(点)同步检疫后,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验讫标识方可出场,确保动物产品卫生质量,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五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与规模养殖场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明确养殖场是病死畜禽的责任主体,负责对病死畜禽实行“四不一处理”,驻场兽医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监管内容,写进监管责任书,对每个养殖场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巡查监管。为减少养殖户损失,曲阜市畜牧兽医局会同曲阜市财政局对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实行财政补贴,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真正让他们了解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申报程序,以及私自处理病死畜禽的危害和责任,做到了自觉申报。为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分别在三个动检分所设立了报检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一旦接到群众举报有私自处理病死畜禽的行为,将立即赶到现场,追查处理,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防疫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形成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群防群治的监督体系。
六是畜禽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建立起从养殖场到餐桌的畜禽产品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养殖场(户)免疫、用药等各项养殖档案,每一畜禽都有各自的“户口本”、食疗记录、生长记录和出售记录,同时把好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厂、生产过程监管及兽药饲料购销记录等关口,切实做到有源可溯、有据可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