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落实四项举措,促进作风转变,提升机关效能,打造过硬纪检队伍。
一是抓学习培训。完善兖州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学习考勤制度,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并开展调研文章评比。进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争各层次、各级别、各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得到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实践锻炼,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水平。
二是抓建章立制。修订兖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严密、程序规范、便于操作、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全兖州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兖州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督导组,进行明查暗访,加大对委局机关内部和全兖州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违规情况记录在案,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
三是抓品牌创建。深入开展“创新、创优、创品牌”三创活动,着力打造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在全兖州市、全省甚至全国叫得响的纪检监察工作品牌,力争“一室一品”、“一镇一品”、“一部门一品”。兖州市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工作品牌“创新奖”,年底评比表彰,同时将评比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
四是抓内部管理。强化纪律约束,要求全兖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免职、调离等处理;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监督结果作为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及纪检监察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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