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申报关。坚持“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兴办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按照“村级决策、乡镇审查、微山县级审核”的程序,由村委会或1/5村民代表提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必须形成一事一议会议记录,并由全体参会村民代表签字,填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表、议事人员花名册等,如实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算、资金来源及议事情况等,上报至乡镇财政所、农经站,审查合格后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上报至微山县市,由村、乡、微山县严格按照程序层层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说明情况并予以退回。
严把审批关。按照《微山县财政局、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微山县级财政部门联合农业部门对提报上来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在评议时重点支持农民需要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和村级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对提出项目初步安排意见并报微山县级人民政府审核。
严把监督关。明确责任,加强“一事一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监督管理。所有“一事一议”申报项目必须由村法人代表签订承诺书,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微山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对虚报项目套取奖补资金、强迫村民出资出劳、工作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公开、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按规定严肃查处。同时,镇、村两级在公益事业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阶段,都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一事一议”惠民政策的实施,实现了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有机结合,切实克服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难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让广大农民群众尝到了惠民政策的甜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