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走访停车场的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城区看车收费普遍是当地街道、村或者是超市、商场、医院等自己聘人经营的。比如市中区法院门口是梦园社区,交警大队设施大队门口是金城街道下的西红庙社区,秀水城门口是秀水城管理,运河城门口是运河城管理。针对这些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应该算是各自为政。
今年,由济宁市物价局、济宁市公安局和济宁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城区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车费用都作了具体规定,而不少停车场也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调整。济宁影城门口原本停放自行车1元,电动车1.5元,现在已按规定调整为0.5元、1元。但也仍有不少停车场我行我素,随意定价,如目前山地车不少地方都定价为1元,并不符合收费标准。
管理呼唤“主角”
既然是经营性场所,就应该有营业执照。但据了解,目前城区内的停车收费处有执照的少之又少。长虹路上此前没有办理,因为被举报,该承包者称自己已办理了营业执照。秀水城看车人称自己和秀水城签订了合同,有营业执照,但当要求她出示时她不予理睬。南池公园门口看车点归公园管理处负责,也拿不出营业执照。
那么,是不是办理工商执照费用较高呢?记者为此致电济宁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只要能提供规划局、交警部门的审批手续,就可以免费办理营业执照,之后需要再去物价局备案,确定收费标准即可。这些规定,自去年开始实施。
去年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停车场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城区所有机动车停车场(包括社会公共停车场、单位自备停车场、社区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场等),必须在2012年11月10日前到济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设在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验收。《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准停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申领《停车场准停证》和手续不齐全的停车场将被依法取缔。
对于单位停车场、社区停车场等自备停车场,在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准停证》后,由所属单位或物业部门按照《济宁市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有关规定自行管理,并接受济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凡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应经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济宁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停车场的性质、类型制定收费标准,未经批准和登记的一律不得收费。
虽然该规定已然出台,但因为停车管理一直处于无序状态,想要将此前的杂乱无章统一划入规划范围,还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究竟有谁来唱主角,也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