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我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2015年起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严格外地转入车辆环境监管,外地转入我市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并经环保检验合格后方予受理转入申请。对于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到2014年底前,济宁主城区实施禁行黄标车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
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杜绝“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年内应强制报废车辆的信息登记并做好年底前报废的提前公告。逾期不按要求报废的车主单位,不予办理新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2014年上半年和2015年上半年分别完成当年度内应强制车辆淘汰的信息登记,并按时间排出淘汰次序。以大中重型客货运输车辆为重点,淘汰高污染机动车。到2015年底,淘汰黄标车、老旧车6.47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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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者将停工整顿
城市生态绿化建设方面,通过开展省运会“绿道建设”工程,我市将对省运会所经道路进行全面绿化升级,建设一批高质量高品位的城市绿色新景观。据了解,城市绿道规划有望在年底前编制完成,之后,我市将推动城市绿荫行动、绿地建设和裸露地面绿化三项重点工作,实现城区绿化无缝隙。为营造全民造绿的良好氛围,我市还将突出庭院绿化和小区绿化建设,通过拆墙透绿、见缝插绿,不断开拓绿化空间和视野,扩大城市绿化区域,形成城市绿化整体格局。
与此同时,我市将继续规范城区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并尽快出台《济宁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从拆除、基坑开挖、主体施工、配套设施建设等环节,重点监控,对发现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行为恶劣的,一律停工整顿,确保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环保局:逐步取消大气污染行业排污特权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济宁标准”,逐步取消大气污染行业排污特权,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均衡削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整治城市扬尘污染,增强城市大气环境承载力,大气主要污染物较上年再降低5%以上,确保2015年基本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大气环保目标。
此外,环保部门将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构建以自然保护区、沿湖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为主体的生态网络,全面推进市域环湖沿河大生态带建设。同时,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年内新建人工湿地1.7万亩,2015年人工湿地面积达到25万亩,污水净化能力达30万吨/天。
市中区:辖区主次干道、超半数小街巷达标
在生态济宁建设进程中,市中区将在经济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上寻求重点突破。据了解,市中区将突出抓好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和生态农业三大调整重点,加快推进奥信节能装备制造综合体、吉利大信高端液压件、泰高汽车自动防撞器、金正医药新材料等一批节能环保大项目建设,确保服务业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生态农业园区增至10家以上。此外,市中区还将继续开展燃煤电厂、水泥、煤化工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改造,全区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硝设施,对供热管网覆盖地区6吨以下小型燃煤炉具坚决取缔。确保到2015年,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比2010年降低20%以上。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优化方面。城区年底前所有区辖主次干道和50%以上的小街巷建成达标路,加快推进小街巷整治和雨污分流片区改造工程;农村地区则突出抓好BOT垃圾处理模式运作,清除农村“三大堆”。(记者 相启申 张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