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讯(记者 高桂菊)广泛收集民意、准确理解民意、有效服务民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始终为群众着想、高度考虑老百姓的感受,民意主导警务成了济宁公安机关的一种全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
昨天上午,济宁市公安局局长周凤文在做客本网《警方在线》栏目时介绍,“民意主导警务”是一种全新的警务工作模式,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将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到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实现“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
民意领跑警务 警务保障民生
“民意主导警务”要求公安机关在决策时以民意为全部公安工作的出发点,首先考虑民意,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我们的公安工作要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周凤文介绍,警务围着民意转 、民警围着百姓干,这是民意主导警务的基本要求。
公安机关决策首先考虑民意。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相比以往,要变“上级要求干什么就干什么”为“老百姓需要干什么就干什么”,变“领导说怎么做就怎么做”为“老百姓需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公安工作依靠群众。公安工作不仅要一切为了群众,还要一切依靠群众。通过警务共同体,大力发展平安志愿者,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警务运行体制中,把社会治安人人有责转化为人人行动,变“我建你享”为“共建共享”。
公安工作实效惠及民生。公安机关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先想想能解决老百姓的什么问题,老百姓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老百姓是不是真的需要我们这么做,能不能惠及全体人民,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公安工作评判注重群众感受。济宁市公安局提出了民意评判占51%的考核评价标准,老百姓掌握“控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