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兖州市日前通过了《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明令“十个不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
《禁令》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上班、值班期间禁止擅自脱岗、离岗及找人代班;严禁会议缺位、会风散漫;严禁行为失范、举止失当;严禁铺张浪费、违规饮酒;严禁吃拿卡要、聚敛财物;严禁擅自外出、公款旅游等。《禁令》以“7个一律”对违纪行为进行刚性约束,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停职、免职、考核不称职等处理,一律公开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市纪委还成立了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形式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