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7日,兖州市法院公开审理新兖镇某村两委班子成员涉嫌贪污、侵占公款一案。兖州市组织部分担任村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接受庭审警示教育。
兖州市委常委、兖州市纪委书记李艳华、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广岭以及兖州市法院、兖州市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参加了活动。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兖州市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新途径,在兖州市法院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廉政情境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身临其境体验不廉洁行为所造成的情感伤害,有效增强了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截至目前,共利用法院庭审开展廉政情境教育6场,现场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800多人,收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案例的筛选上,注重选择曾经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担任过领导干部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性质上,注重选择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类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案件情节上,注重选择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确凿、案件定性取得共识、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的案件。在教育对象的选定上,注重分类施教、因岗施教,重点选择权力相对集中、职务犯罪易发、群众比较关注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关键岗位人员,并根据受审对象的工作性质、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等要素确定旁听人员,切实增强廉政情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此基础上,将庭审录像制成电教片,连同忏悔信、检讨书等在兖州市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展览展播,组织全兖州市党员干部参观,进一步延伸教育层面,放大了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