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微山县范围内从事合法渔业生产且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及申请表,未脱检、未取消船检资格的渔业机动船舶均可申请参加2013年度渔船检验。本年度渔船年检工作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止,共分为宣传发动阶段、年度检验阶段、公示汇总阶段三个工作阶段。其中,年度检验阶段是从10月8日至10月25日,受检渔船船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和填写完毕的《渔船检验申请表》和《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按通知时间驾驶渔船到指定地点接受检验,逾期一律不予补检。
从10月8日起,各乡镇年度船检工作根据微山县渔管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各乡镇渔政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微山县渔管委指派各执法大、中队工作人员协助参加各乡镇船检工作。为加强对年度船检工作的领导,微山县渔管委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微山县渔船年度检验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详细地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船检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0537-8263553,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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