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阜曲阜市委
关于向刘洪魁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3年10月14日)
2013年10月11日,北京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东口喜隆多商场失火,北京曲阜市消防局15个消防中队30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在此过程中,刘洪魁同志始终坚守在灭火队伍的最前沿。6时10分,他再次进入火场侦查,因火势迅速蔓延,建筑突然坍塌,不幸壮烈牺牲。10月12日,公安部批准刘洪魁同志为革命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刘洪魁,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息陬镇南夏宋村人,2005年12月应征入伍,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武警中尉警衔,生前任北京曲阜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八大处中队副中队长。
刘洪魁同志是64万曲阜人民的杰出代表,是曲阜人民的骄傲。为弘扬刘洪魁同志的崇高品格和大无畏精神,教育引导曲阜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曲阜市委决定,在曲阜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向刘洪魁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作为一名公安消防战士,刘洪魁同志曾在警官报告表中写道:“如果我能成为一名共和国的消防警官,我将全身心地投入到我所热爱的消防事业中去,我将义无反顾地听候祖国和人民的召唤,无论多么艰难,无论多么危险,我都会尽力克服一切困难,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入伍以来,他参加过数百次灭火救援任务,每次都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英勇果敢、毫不畏惧。曲阜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像刘洪魁同志那样,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体现在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中,立足本职、奉献社会、服务百姓,用勇于承担诠释信念、书写忠诚。
二、要学习他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刘洪魁同志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身先士卒,挺身而出,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10月11日凌晨3时许,石景山支队八大处中队接到总队指挥中心命令后,刘洪魁等指挥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在火场侦查中英勇牺牲。他的事迹体现了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曲阜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刘洪魁同志那样,大力弘扬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优良传统,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感和“舍我其谁”的事业心,切实担负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力全速推动“2711”工程建设,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三、要学习他心系群众、百姓至上的质朴情怀。刘洪魁同志始终对人民群众怀有深情大爱,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始终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平时,他经常带领官兵深入辖区进行消防宣传,每逢节日都到敬老院帮助打扫卫生。在“10.11”灭火救援中,当得知火势蔓延可能发生爆炸,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伤亡时,他义无反顾,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商场侦察火情。这充分展示了他心系群众、百姓至上的质朴情怀。曲阜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爱民为民、竭诚奉献的崇高品质,积极投身党的干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干部党员联户和“大走访、大接访、大下访”等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从小事做起,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最需要的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永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四、要学习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刘洪魁同志入伍以来,始终以部队为家,勤奋敬业、恪尽职守,作风扎实、战斗英勇,入伍8年来极少回家,婚假未完即赶回部队投入训练。曲阜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刘洪魁同志为榜样,在本职岗位上勤勉奉献、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在曲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刻经得起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以更饱满的精神,更高昂的士气,更过硬的作风,奏响“实干兴曲阜市”最强音,全力攻坚克难、建功立业,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争先进位”。
曲阜市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刘洪魁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向刘洪魁同志学习的热潮,努力形成学习典型、崇尚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开展向刘洪魁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带头学习他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高度政治觉悟,学习他服务人民、无私无畏的崇高思想境界,学习他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坚定信念、无私奉献、奋发有为。广大群众要把开展向刘洪魁同志学习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和完成各项任务的强大动力,学英雄、见行动、比贡献,着力推动曲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曲阜市上下要把对英雄的崇敬之感、缅怀之情转化为推动“2711”工程建设的巨大热情,转化为推动曲阜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面实现“三年大变样、五年翻一番”目标,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曲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