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市《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0月13日—14日,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组一行对微山县2010年至2012年度扶贫部门管理和参与管理的中央、省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微山县政府党组成员陈宝成,微山县农业局、财政局等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微山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汇报,察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账目管理情况,并实地察看了高楼乡永胜村河蟹种苗培育及技术培训项目,检查组对微山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规范性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微山县在11个扶贫互助协会运行管理规范,账目清晰,借还款程序符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
关于下一阶段工作,检查组指出:一是在项目和资金管理中要坚持公告、公示制,坚持报账提款制,确保扶贫资金100%进村入户。二是要推行项目审计制度。在项目竣工后,要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确保项目和资金的真实性。三是要强化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监督检查,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四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壮大农村经济,为解决贫困农民融资难问题和加快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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