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居村村民生活如何保障?居村集体经济如何发展?济宁市中区自2004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目前,31个完成改制的居村已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经济组织产权制度。近2.5万失地居民变成股民,月月拿工资,年年能分红,基本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就业、医疗等难题,集体资产总额增长120.3%。
为解决集体资产快速膨胀,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中区采取“一村一法、一社区一策”,各社区村实行不同的改革模式,成立有限公司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并选择了蒋林、赵庄两个居村进行试点。
观音阁街道赵庄居委会通过股改成立了济宁赵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赵庄居委113人成为股东,设总股本188万股,其中集体公益股占40%,收益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建设、养老保险、保障街居日常行政开支;居民个人股占60%,作为股东分红。只经过一年运作,赵庄上交税金就由股改前的150多万增长到260多万,每年增加集体收入2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居村股改在该区逐步推开,成熟一个,改革一个;改革一个,成功一个。
通过改革,市中区理顺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南苑街道南新街居委改制为环宇商贸公司,集体资产从400万增长到1.2亿元。琵琶山社区书记、股份合作社董事长段成江说:“通过改制,我们盘活了琵琶山市场和居委综合楼,使集体收入达到500多万,创税近800万。”
通过股改,明晰了产权,实现了按股分红,居民的主人翁地位得到确立。南苑街道南新街社区居民人均月工资由股改前的260元增加到现在的1420元。蒋林居委会股改后,今年集体收入有望达到180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万元,老年人还实行退休养老制度,每月可按时领到350-500元不等的退休金。居民李德坤高兴地说:“俺两个人一年能领一万一千多块钱,吃喝住行都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