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请求权协定》规定,日本向韩国提供5亿美元经济合作款,韩国人的索赔权随之“完全且最终得到解决”并归于消灭。
韩国宪法法院2011年8月就前慰安妇索赔权问题做出判决,认定韩国政府未采取具体措施属于违宪,激化了以慰安妇问题为主的历史问题。法院高层人士批评判决所涉及的国家,这一做法实属罕见。
朴汉彻认为,该协定“仅限于财政、民事债权债务关系的解决”、“不能用来掩盖战争罪行”。
日本政府的立场是在慰安妇问题上政府原本不负有法律责任,无论有无该协定都没有义务进行赔偿或补偿。 http://news.sohu.com/20131101/n389379780.shtmlnews.sohu.comfalse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n/gj/2013/11-01/5452055.shtmlreport517中新网11月1日电据共同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院长朴汉彻当地时间10月29日在美国哈佛大学发表演讲称,日军慰安妇制度是“日本政府参与的战争罪行”,不适用于1965 (责任编辑:UN629) 原标题:日媒:韩宪法法院院长称慰安妇制度是战争罪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