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山县出台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确定到2015年,微山县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29张,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55%以上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微山县城乡社区。
为保障建设目标的完成,微山县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的政策的扶持力度。强化规划引领。各级政府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加大政府投入。微山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各级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多元投资。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依法建设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对非营利性新建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给予每张床位补助1000元。对改造用房和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给予每张床位5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支持加快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支持农村互助养老院建设,每个互助院资助1万元。保障土地供应。非对营利性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实行税费减免,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同时,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大推进力度。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沟通。定期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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