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对企业日常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和排污费征收由环境监察大队和局第一环境保护所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不同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管理,特别对其中的部分乡镇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二是适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涉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三是加大对“土小”企业的清理取缔力度。坚持对辖区内存在的“土小”企业采取“零容忍”的工作思路,始终保持发现一起清理取缔一起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土小”企业,彰显环境执法威严为最终目的,结合微山县实际,大打整治“土小”专项行动攻坚战。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环境监察大队和环保一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通过明确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时限的方式,为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工作基础。
四是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今年1-10月份,共受理118件环境信访件,目前现已办结118件,信访工作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