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接连出现的雾霾天气,济宁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配合雾霾天气治理工作,改善空气质量。
尽快制定出台《化工园区雾霾天气应对方案》。为贯彻省市金乡县环保部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精神,将制定《化工园区雾霾天气应对方案》提上日程。将雾霾天气区分三个等级:黄色预警(III)、橙色预警(II)、红色预警(I)。遇到严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对方案,要求大气重点排放企业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要求园区规划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调整工作时间和生产生活方式。
加强源头控制管理。在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落地上,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水泥粉磨站安装高效袋式除尘器,新建燃煤锅炉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或脱硝技术,排放污染物满足省、市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完善落地项目环保评审机制。对拟落户化工园区的工业项目,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对企业建设、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做出硬性规定。成立济宁化工区环境评审委员会,聘请国内知名化工专家教授依照标准对项目大气排放进行审核,要求企业保持环保设施的设计到位、建设到位和运行到位。对逾期未达标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处理。
强力推进现有企业大气排放技术改造。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目标任务,一定程度减少雾霾天气的恶劣影响,化工园区管委会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在广大企业中做足宣传,在技术服务上做好对接,在政策支持上做好扶植。(孙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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