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2013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公告(公告[2013]67号),发表国家首批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济宁市在全国初选110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68个城市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拉动有效需求、推动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山东省有12个市提出申请,通过初评,向国家工信部推荐6个,济宁市为其中之一。
经专家评审,日前济宁市在全国初选110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首批信息消费试点市。
信息消费包括信息网络消费,信息技术消费,信息内容消费和信息产品消费。加快促进信息消费,能够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
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的获得和实施,将对济宁市争取国家政策放大惠普效应,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济宁市信息消费试点工作将坚持以信息消费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原则,实施251030工程。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两大信息基础设施,加快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北斗产业、电子商务以及电子基础产业等五大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扩大信息消费在全市工业、文化、旅游、煤矿、体育、城管、公安、交通、教育、卫生等十大领域新应用,完成包括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和产业基地项目、"大唐高鸿信息科技大厦"项目、山东钢联电子商务物流园"建设项目、电子政务综合平台扩展应用项目、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项目在内的30个重点示范项目,把信息消费培育成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打造济宁经济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