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遗余力惠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全区公共财政民生支出22亿元,占总支出的55%。全年新增就业再就业7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居民基础养老金增加到85元、高出省定标准2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每人每年255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00元、2700元。实施了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开展了“千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5万元、13万元,列支1000万元救助大病困难群众645人。为2007年底前退休的区属破产改制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加发了一次性养老补贴。为80—90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高龄补贴。建成启用社会福利中心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心。实施了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投资1.1亿元新建改造10处中小学和11处公办幼儿园,投资1400万元实现义务教育学生课间营养餐全覆盖。“一月一主题、月月都精彩”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区图书馆通过国家一级馆验收,被评为首批“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兖州市”。大力实施“四德”工程,通过“省级文明城兖州市”年度复审。信访突出问题及时解决,“打防管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整体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兖州市”、“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兖州市”。工商、物价和质量技术监督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优抚安置、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防民防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七连冠”。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外事侨务、对台、民族宗教、住房公积金、统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妇女儿童、慈善、红十字等事业加快发展。
(五)持之以恒转作风,行政效能得到新提升。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十条禁令”,大兴务实勤俭之风,重拳整治“庸懒散”。大力开展“干部联户、党群连心”和领导干部联系城乡困难家庭活动,认真办好区长公开电话和政风行风热线,民意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六五”普法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均为100%。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3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系统开展了财务工作大检查和政府投资类工程全面检查。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到位,效能监察和政务督查力度不断加大,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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