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违法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见到违法拍!举报!
3月28日晚,山东交警微信后台收到网友留言举报,称3月24日12点40分,鲁H28**D在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东路逆行,给行车带来严重危险。
接到举报信息后,我们立即联动济宁交警及时联系该网友,迅速锁定违法车辆行驶路段及时间。
在确认该车辆和驾驶人详情后,3月29日,济宁市中勤务大队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依法传唤,该驾驶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违法车辆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违法车辆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车辆逆行是十分危险的行为
是对道路上其他车辆安全的不负责任
部分驾驶人
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
为贪图一时方便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