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济宁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省人大政协“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市委副书记傅明先和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赵树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陈民,副市长,市委特邀咨询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这次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是在全党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纲领性文件。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省委书记姜异康对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是我市深化改革之年、为全面小康奠基之年,也是市委确定的“提升年、显效年”,各方面工作都要实现大提升、见到大成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各项改革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要按照中央五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抓紧制定我市《分工方案》,确保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整治“四风”问题,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使命。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这次省“两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背景下召开的重要会议。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传达学习。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大会文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并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体会议和市人大政协“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