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新买电动车“毛病”不少
市区的张先生一直在外地打工,去年3月份回到老家济宁后,为了方便出行,他在某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店内的销售人员很热情,给我推荐了现在使用的这款电动车。当时销售人员只介绍了电动车的优点。还提到,电动车使用一年内保修。”考虑到自己确实也需要一辆电动车,再加上销售人员的热情推荐,最终,张先生付款购买了一辆电动车。
然而,当天张先生骑着新买的电动车行驶至老洋桥附近时却发现,电动车的车灯外罩出现了裂缝,“电动车的前车轮也有明显的松动。”张先生告诉记者,新买的电动车在使用的第一天,他就发现了很多毛病。
问 题
出厂日期咋就成了使用时期?
2013年7月份,当张先生购买的电动车使用了近4个月时,车子又出“毛病”了。“正常行驶中,电动车的电瓶频繁出现电量不足。”当张先生来到专卖店准备维修电瓶时,维修的工作人员称,电瓶需要返厂进行二级维护,时间约为一周。另外,张先生还向记者透露,“工作人员承诺,维修后的电瓶能够正常行驶50公里”。一周过后,张先生去专卖店提车,但当天从专卖店正常行驶不足一公里时,电动车就出现了电池电量消耗快,车子动力不足的现象。无奈,张先生又驾驶电动车返回专卖店。当张先生将电动车的情况反映给专卖店的工作人员时,对方却回应,需要更换新电瓶,得再交500元钱。“本来承诺的返厂维修后能行驶50公里,现在维修效果不佳,又说要付钱换电瓶。”张先生说,自己买的电动车还在保修期内,电瓶出现问题店家应该免费更换。但当张先生与专卖店的负责人协商更换新电池一事时,对方称,张先生购买的电动车电瓶已经超出免费更换新电池的时间。“3月份买的电动车,7月份电瓶出现问题。电动车使用时间仅为4个月,这与电动车专卖店负责人曾提到‘电瓶前六个月换新,后六个月维护’的说法不符合”。当张先生表示疑惑时,该负责人却称,电动车电瓶出厂的当天就算为使用日期。
消协提醒:
消协提醒
购买电动车留意电瓶出厂日期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投诉到济宁市市中区消费者协会。消协的工作人员称,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既然张先生的电动车电瓶属于二级维护,维护过的电瓶应该能正常使用。骑车不过一公里,电池就出现了张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是不应该的。最后,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张先生的电动车电瓶实行以旧换新,费用由销售商和张先生各摊一半。
据介绍,电动车目前投诉的主因在于电瓶的质量。个别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对该车的功率进行夸大的宣传,还有的商家从降低成本出发,从一些小企业购进翻新、劣质电瓶,造成电瓶出现质量不高,功率不足的现象。
消协提醒消费者:由于国家目前对电动车尚无“三包”规定,只能按照商家或厂家自己规定执行,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难度。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要特别注意电瓶容量、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要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好的品牌电瓶。购买新车时还要注意留心查看电瓶出厂日期及是否原装配套。特别是单独购买电瓶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同时,每次维修时要督促维修商做好记录,出现质量纠纷时才有证可查。记者苏茜茜通讯员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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