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以日常动态巡查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安排基层分局对辖区内已供土地实行周巡查、月汇总制度,根据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工时间,提前向用地单位发出《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其开工建设;定期组织国土、监察、财税、建设等部门集中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履约情况督导检查,对圈而不用、屯而不建、土地使用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开竣工及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进行彻查。同时,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鼓励企业将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向急需用地单位流转;鼓励低效用地单位鼓励工业用地项目加层扩建厂房,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开工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协调各部门优化发展环境,促使企业在限定时间内尽快建成投产。
对认定的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曲阜市国土局分别通过升级改造、依法收回、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全面盘活。同时,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国土、规划、建设、金融等部门联合动态监管机制,在土地出让中坚决遏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项目准入发展;对有闲置土地、闲置厂房或原用地没有充分利用的单位,不再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取得明显成效。
(李玉玲)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