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至2014年供暖季于前天结束,回首这个冬天,小区捆绑收费、暖气收费俩“婆家”,费用没少交温度不达标等问题,让居民最闹心。供暖季结束了,许多居民抱希望于来年,“过一个暖和的冬天”是大家最大的诉求之一,他们希望这些问题和期待能引起相关供热单位的关注。
问题一
钱没少交,温度不达标
供暖期间,不少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的暖气温度不达标。小区里别的住户温度都挺热,偏偏自家暖气冷冰冰。找物业、找换热站,得出的结果竟是自己家处在供热管道的末端。
铁塔寺小区15号楼3单元的李大爷说,他们家是供暖管道的末端用户,平时家里勉强能到16℃,但一降温,暖气温度就会跟着降。联系东郊供热公司也曾做过多次检查,但最终因处在管道循环末端,温度没有办法得到改善。
另外,东门小区的庄先生反映,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暖气温度一年不如一年。据了解,庄先生所居住的单元楼,暖气管道都是串联式分布,每年冬天室内的温度仅有十二三度,效果很不理想。“暖气费都是足额上交,为什么供暖的效果却大打折扣”。提起下一季供暖希望,庄先生表示,希望小区的供暖管道能够尽快改造,家里的暖气温度达到正常值。
问题二
小区物业捆绑收费
“物业费和供暖费是两码事儿,凭啥捆绑收费?”供暖季前夕,市区不少小区物业开始捆绑收费,然而由于不满小区物业服务的业主,对于如此收费表示反对。
住在鲁抗家园的刘女士曾向本报反映,去年十月份当她去小区物业缴纳供暖费用时,被告知,如果不补齐物业费,将无法缴纳暖气费。刘女士称,鲁抗家园小区换热站由小区物业管理,业主无法由个人直接到相关供热公司的指定网点缴费,只能经由物业收费。
记者了解到,像这种捆绑式收费的小区并不少见,去年古槐路鲁兴古槐广厦小区、冠亚星城小区也出现了这种收费方式。据专业人士透露,物业的这种收费方式并不合理,实属霸王条款。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是商业合同,物业费是业主交给物业公司用于小区环境、安全、卫生等工作的费用,采暖费是业主和供热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要交的费用,两种费用性质不同。即便是新建小区首年供暖由开发商集体开户,也只是由开发商充当中介,交费还是业主和供热公司的事情。业主如果遇到物业强制捆绑收费的行为,可先与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问题三
暖气费俩“婆家”
自每年9月份起,供暖企业开始向供暖用户收取冬季的采暖费。但2013年夏天,红西小区的居民却收到了两份“缴费单”。先是土城社区居委会称开始收取供暖费,然后四和热力公司又贴出通知表示供暖费应该缴纳给热力公司。
对于红西小区的供暖问题,本报进行了系列报道。最后一次探访,记者得知,小区居民享受到了正常供暖。在采访中,不少居民表示,供暖是大家关心的头等大事,下一个供暖季他们希望小区的供暖少些是非,多些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