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落实好《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辖区从事煤炭经营的储煤场较多,春天风大易造成扬尘加重雾霾的实际,为有效遏制煤粉尘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区环保局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露天煤场进行重点整治。经调查,这些堆煤场或销售点分布于327国道沿线和通向矿区主干道处,部分为无证经营,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对周边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此,区环保局采取下列有效措施重点整治:
一是要求辖区内所有煤场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选址不当、群众反响较大的煤场实施搬迁或关停。
二是要求煤场加大环保投入,完善覆盖、遮挡及洒水设备,落实场地及主要道路硬化工作,有效控制煤粉尘污染。
三是要求规模化煤场做好场地周边的生态和绿化工作,种植速生乔木,组成防护林带,减少煤尘对周围的影响。
四是要求各煤场针对环保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场予以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3份,停产整顿煤炭经营企业2家,清理搬迁煤场销售点3处,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王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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