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泗水县的减排任务是:COD削减12.96%、氨氮削减14.75%、二氧化硫削减10%、氮氧化物削减20%。围绕上述目标,泗水县出台多项措施铁腕治污,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重点减排工程倒排工期。在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的同时,重点抓好泗水县列入《济宁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51个项目,实行领导包保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企业治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市政府规定时限完成。
深化大气污染治理。以城市扬尘、汽车尾气、工业废气治理为重点,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圣源和华金2家燃煤电厂实施脱硫治理,对济宁海螺、济宁中联及山东金鲁城3家水泥制造企业开展脱硝治理和除尘改造,要求全部煤电企业储煤场进行规范化改造,建设围堰、硬化地面、增加喷淋设施。对城区供热管网内燃煤小锅炉实施限期拆除,坚决杜绝城区“冒黑烟”现象;严格环保标志管理,把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作为机动车年检的前置条件,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年审、不准上路。加大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坚持“堵疏结合”工作机制,继续抓好秸秆禁烧,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对华金、利丰等7家重点治污企业,采取24小时驻厂监察措施,保障治污设施正常高效运行,并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3月份开始,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小淀粉”等土小企业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泗河沿岸实施规模化“退耕还湿”,扩大泗河沿岸人工湿地种植面积,构筑泗河绿色生态屏障。
强化环境执法力度。保持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特别是对存在主观恶意排污、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坚持“勤排查、早打击、彻底治、防反弹”的原则,保持对“土小”企业的高压态势,严防“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切实解决好环境信访问题,对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依法认真办理,抓好“接访、查处、督办、整改、回访”等环节,确保举报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群众的环境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提高环保准入门槛。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腾出和扩大环境总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排放总量优化配置、环境容量高效利用;同时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对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帮助企业积极争取环境容量指标及环保专项资金,确保治污项目顺利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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