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龙桥街道通过“组织、检查、宣传”等三项措施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260号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思想重视,组织到位。街道自接到《兖州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将文件发放到各个企业。街道成立了相应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定了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且根据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的特点,细化检查内容,具体检查重点,做到不缺不漏。
严格检查,确保实效。街道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情况检查表》展开自查的同时,深入一线现场查找问题。每到一处企业,严格按照省政府260号令的要求以及检查表的标准仔细对照,对于查找出的问题告知企业如何整改,何时整改完毕,对于不按期整改的进行处罚。建立执法检查档案,认真记录检查情况,登记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实现“一企一档”,确保执法检查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注重宣传,发挥合力。街道通过电子屏、报纸等方式,利用日常检查的机会向企业宣传省政府260号令,尤其是让企业的带头人弄明白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应该怎样落实。督促企业通过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发动全员力量维护安全生产,巩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成果。
(张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