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金乡县司法局突出重点,严格操作,认真做好201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注册工作。通过检查工作,不断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执业意识。
突出“四统一”建设。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方法检查法律服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名称使用是否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外观标识和出庭服装是否达到“四统一”要求,是否有擅自变更执业场所现象。回访当事人,检查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内部管理机制。查看学习记录、资料,检查法律服务所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落实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遵守由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规定,所内有无乱收案、乱收费、私分资产、帐目不清、不依法纳税、不按规定立卷归档等现象。是否引入社会力量监督机制,建立公示制度,对执业人员姓名、照片、执业纪律、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
突出诚信机制建设。通过查阅年度考核、听取工作汇报、调查走访、与负责同志座谈等,详细了解每个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履历、教育培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受表彰情况、不良记录、执业专长、被投诉及违规违纪查处等情况,查看所内诚信执业业绩档案、诚信执业承诺书履行情况。结合基层法律服务诚信档案情况,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诚信守信教育,在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突出“两所共建”。检查法律服务所与结对司法所签订《共建协议》履行情况,查看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互帮共建”工作中,是否积极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是否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督指导、季度考评等。
突出法律援助案件的履行。按照年度法律援助任务数量分配,查看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否对困难弱势群体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尽心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对未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年度检查注册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暂缓办理年度检查、年度注册手续,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杨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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