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前上架的商品,仍可使用“驰名商标”。
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用于商品包装、广告等商用宣传。现在离新《商标法》施行还有不到10天,记者走访城区各大商超发现,货架上印有“驰名商标”的酒类、调味品等产品还有不少。
21日上午,大润发超市里,泸州老窖、郎酒等酒类的单瓶、箱装,几乎都在商标的下方标示有“中国驰名商标”。除了酒类“重灾区”,豆瓣酱、辣椒酱等也这样标注。大润发客服部经理路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这些5月1日之前上架的产品可以正常销售。但5月1日之后,不再允许有“驰名商标”标示的产品进入卖场。
“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不在少数,公司内部已提前理出名单,拿给了仓储验货部门,让他们在验货时一一比对。”路强说,经销商也在逐步规范。
在红星路上的爱客多超市,记者看到,生产日期是2013年12月的某品牌酒的瓶身上印有“中国驰名商标”,而今年3月1日生产的同种酒就没有了此标识。“厂家提早已经更换了包装,从3月份开始包装上就没有‘驰名商标’了。”厂家导购李女士说。
济宁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的工作人员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并非一个荣誉称号。近几年,“驰名商标”被曲解为一种荣誉,广泛用作商用。有些企业为了获得“驰名商标”弄虚作假,制造虚假的商标纠纷,以求在诉讼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禁止以“驰名商标”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目的是使其回归立法本意,避免误导消费者,这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引导企业在尊重市场规则前提下,依靠产品质量、科技创新和品牌营销等手段加强自主品牌的培育,真正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相关链接 济宁34家企业,提前更换包装
去年10月,济宁市工商局向全市34名持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发布通知,要求尽快更换商品包装、修改广告内容、消化现有库存,有计划地减少“驰名商标”字样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接到通知后,企业就开始整改包装、改换门头。“接到通知后,我们当即就改换了包装的版式,消化旧包装库存。”山东利生面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贾万栋,公司的“驰名商标”是在2011年一次商标纠纷中获得的,因为混淆了概念,所以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印在了产品包装上。
尽管提前着手整改,但由于面粉、面条等20多种全线产品都受波及,有些不畅销品种的包装至今还有一定库存积压。贾万栋说,为了不浪费资源,他们在考虑加贴或者涂改等补救措施。
“我们很多零配件上都印有驰名商标,所以清点、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工作量很大。”山东英克莱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德双说,现在库存里一些积压的包装箱只能当废品处理,电动车靠背、脚蹬等印有“驰名商标”的配件5月1号也会停止使用,这些都带来了一定损失。
延伸阅读 三类“名商标”,有差别有联系
济宁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全市共有34名中国驰名商标,154名省著名商标,而知名商标并未进行评定。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作为“名商标”,三者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存在一定区别,主要有:
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三是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