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行动小组"成立两个多月来,目前已经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28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主持人:是啊。济宁市通过成立"快速行动小组",展现出乐于、敢于和善于接受群众监督的姿态和努力,做到了值班全天候、调查不过夜,以快打快、以快制 胜,一方面可以让违规违纪者措手不及、无处躲闪;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来自某些方面的压力、干扰和阻力。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指出,"查处和惩治是反腐倡廉的'撒手锏'"。李书记,也请您介绍一下咱们济宁市纪委在惩治腐败方面有哪些显著成效?
李建华:好的。查办案件方面,济宁市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抓大不放小,着力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一共3731件(次),通过12388热线还受理了举报1801件(次),一共立案1398件,结案 14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85人。我们严肃查处了比如说济宁市园林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来计,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遵路等一批重点案件,立查案件总量在全省居于领先位置。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我们向案发单位还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较好地发挥了办案综合效果,起到了办理 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主持人:一年多的时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办案条件,还是人员配置,办案能力都相对较为薄弱。网友"山边的红叶"也问道了这样一个问,他说,济宁市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李建华:针对近年来县市区纪委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少,乡镇、县直部门党政正职违纪案件少,查办重点岗位、重点部门人员干扰阻力大,以及办案人员 能力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办案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济宁市纪委探索走出了一条加强县市区个案指导的新路子,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下发了《关于对县市区 纪检监察机关个案指导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了案件指导范围、指导环节,明确了参办、领办、下查一级、跨区域协作办案、交办、督办、咨询、协调八种个 案指导方式。
主持人:《关于对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个案指导办法(试行)》在实际工作中有哪些积极的作用,可以跟我们网友详细介绍一下吗?
李建华:这个《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的个案指导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规范了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的个案指导行为。改变了过去对县市区纪委个案指导的随意性,畅通了案件指导的渠道。对指导方式、指导程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进行了明确,使个案指导行为有"法"可依。避免了在案件指导中出现的上下级纪委权利义务不清,指导效果不佳等问题。二是提高了县市区纪委办案质量。改变了过去因县市区纪委办案人员少、办案能力弱,致使成案率低的这样一个问题,使案件在突破、定性、收集证据等各个方面的质量大大提高。三是排除了县市区纪委办案的阻力。有效地规避了过去县市区纪委办案过程中干扰多和阻力大的问题,为县市区纪委办案营造一个良好的执纪环境。四是加强了县市区纪委办案安全。改变了过去因县市区纪委人员少、陪护力量不足,尤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精力和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案子的进展上,忽略安全等问题的发生,督促县市区纪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促进了县市区纪委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主持人:前不久,中央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网友"一山"在线问,济宁市在解决"灯下黑"问题上采取了哪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