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说,随着天气转暖,新体育馆的广场舞又活跃起来,每天晚上7点开始跳广场舞,高音喇叭震天响,一直持续到10点。周女士就住在新体育馆广场旁边的楼上,每晚都被吵得没办法休息。“虽然广场舞能让跳舞者感觉身心愉悦,可是这震天响的高音喇叭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困扰。”
5日下午6点半左右,当记者来到新体育馆时,发现很多大爷大妈穿着队服三三两两聚在新体育馆说着笑着准备起舞。这些大爷大妈均表示,“我们只是想活动活动筋骨,怎么就变成扰民了呢?每次有人来投诉音量过大,我们都会调低一些。可队伍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声音太小就没有健身的气氛了。”记者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些舞曲有欢快的《最炫民族风》、有劲爆的《迪斯科舞曲》,少有轻柔的舞曲。上百名大爷大妈跟随着欢快、劲爆的舞曲和领舞人,一起挥舞起双臂、扭起腰腿,大汗淋漓地跳了起来。一些由此路过散步的人们也被这种欢快而富有强烈节奏感的场面所吸引,徐先生就是其中被吸引的一位。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来新体育馆散步,每晚看到这些老年人跳广场舞时都特精神,感觉他们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也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加入到这个团队中一起跳舞。
记者看到,周女士所居住的居民楼就矗立在新体育馆附近,居民楼与新体育馆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隔离带。此时此刻,楼上几十户居民的心情是不是很糟?
执法人员
噪音制造者应自律广场舞得多管齐下
既然经常有市民反映噪音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响,那么,噪音问题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呢?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在我国,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声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具体的分工是:环保局负责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交警部门则负责交通噪声的防治。
针对噪声污染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不便,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针对市民反映的,商家使用高音喇叭噪音扰民的问题,我们一般会迅速赶到现场,到现场之后对有关的商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违法性。按照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商家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的,责令他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我们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前期给他一个整改阶段,如果继续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对他实施行政处罚。”
这位执法人员认为,除了商家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外,广场舞是个社会问题,是环境噪音的一部分,既然是一个广泛存在的城市问题,首先要对跳舞者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其社会公共道德,在享有跳舞自由的同时,不应侵犯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权利。此外,对跳舞者来说,可以探索技术创新,比方说佩戴耳机。城管部门也可以限定场地、时段和音量。多部门联手多管齐下,以法律为依据来约束广场舞。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杜绝使用各种高音喇叭,以免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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